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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音江:让涉老诈骗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  来源:法治网   

  □ 陈音江

  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和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旗号,以“高利息、高回报”等为诱饵,针对老年人实施各种养老诈骗活动,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严重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危害到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目前在全国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就是要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要广开渠道摸线索。涉老诈骗活动作案手段多样,手法不断翻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给打击整治工作带来难度。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地区的优势,尤其是要利用好基层组织和基层网络的优势,以案说法,鼓励受害老年人及其家人积极举报。要充分发挥各种举报平台作用,加大主动摸排力度,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做到线索摸排全覆盖、问题风险全掌握,确保涉及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应收尽收。

  要动真碰硬抓整治。对收集到的群众举报线索,要及时分类妥善处置,确保每条有效线索都得到全面深入核查处置,不让侵犯老年人权益的不法分子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移交或协同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尽快移送司法机关。要完善处置方式,注重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将符合条件的违法违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真正起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

  要强化协同重配合。涉老诈骗问题不仅涉及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而且打击治理涉及准入把关、日常监管、打击处置等多个环节,需要加强不同部门和不同行业之间的协同配合,强化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比如,有的需要共享老年人食品、用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等相关信息数据,为高效整治提供信息指引;有的需要推动行政整治和刑事打击的衔接联动,形成养老诈骗整治的工作合力。

  要建章立制常态化。专项整治不能成为一阵风,要结合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总结打击整治工作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例如,针对非法生产销售养老保健品、会销宣传等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体系;针对养老非法集资问题,要健全完善追赃挽损法律法规,研究出台涉老诈骗刑事涉案财物追缴规定;针对新型网络涉老诈骗问题,要强化科技赋能、以网治网,力争对新形态、新业态风险早发现、早处置。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常态化防范和有效打击。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长期努力。这不仅要严厉打击涉老诈骗的不法机构、企业和不法分子,而且要善于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同时,通过开展各种宣传警示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给养老诈骗活动有可乘之机,让各种养老诈骗活动无处遁形。

  (作者系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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