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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今起施行:划定直播间禁售13类食品,四大变化整治直播乱象!

发布时间: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吹,针对时下直播电商行业食品安全责任推诿等乱象,320日起,《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系统性划定了监管红线,四大变化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变化一: 平台甩锅货和人都必须管 

  以往直播电商参与主体多,出了问题互相推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宣处张倩认为,针对上述难题,新规首次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及其服务机构(MCN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 

  新规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明确平台是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一守门人,不仅要管直播间里的(食品),还要管直播间里的(主播)。平台必须建立全链条审核机制,如建立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措施,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主播进行资质核验和食品安全培训,杜绝无资质直播 

  新规明确区分店播达播。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己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店播),应当在其直播账号信息主页显著位置,依法公示真实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信息,或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即纯带货的达人(达播)则必须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明确选品标准和规范,对推荐的食品把好关。 

  变化二: 明确直播间禁售13类食品及8禁播行为 

  新规明确列出了不得在直播间经营的13类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还规定了8禁播行为,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等。此外,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变化三:引入流量监管 

  新规还规定,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发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按照平台规则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这意味着流量将不再是违法主播的保护伞。 

  变化四: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解决维权难”“举证难 

  消费者在直播间买到问题食品后常遭遇下播跑路”“举证无门的困境。对此,新规从渠道、证据、处罚三方面构建保护网。 

  一键维权渠道: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通过在直播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按键或链接标识的方式,开通便捷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功能,确保消费者可以实时监督、快速维权。 

  技术监测记录可作证据: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如AI抓拍、录屏数据)可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构建阶梯式处罚体系:平台当甩手掌柜,不审核、不报告?那就按《食品安全法》处罚;经营者培训走过场、选品不过关,先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店播资质不全、信息不公示,分别对照《食品安全法》和《电子商务法》精准追责。记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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